2008-05-08 09:37:07.0
基层监管中考核:
1、新登记的企业、个体户要及时进行网上认领(总计分10分)。未认领的根据综合业务平台上的数据记录,按月每户扣0.2分。
2、巡查计划的制定要日常化、数据真实,按照监管对象类级,有针对性地制定巡查计划,开展巡查工作(总计分30分)。哪月没有巡查记录的扣该月2分,做作虚假巡查记录每条扣1分,月末按综合业务平台上记录的到期未巡查企业、个体户数每户扣0.2分。
3、对欠费个体户要及时进行催缴(总计分60分)。报账后,管理费收缴明细中仍有以前月份欠费记录的按月、按户扣0.1分。